年年3.15到来之时,几乎成了消费者集中伸冤诉苦之日,也是各行各业的厂商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际。本应唇齿相依、和和美美的厂商与消费者,为何会演变成拔刀相向、势不两立的敌对关系?本应身为厂商衣食父母和上帝的消费者,为何总要压抑和埋藏着一肚子的愤懑,要在3.15来个总爆发?为何厂商与消费者的这种恩怨情仇总在一年年上演?

“维权”的这一天,大家都在做各种准备,各地媒体在元旦之后就在筹划“3.15”晚会;很多普通车主也都把久拖不决汽车消费的投诉寄托在这一天或这段时间,“有冤的伸冤、有苦的诉苦”;而厂家、商家在消费者充满期盼的氛围总是小心翼翼,低调行事,显得那么的不协调。这一冷一热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特有的内在规律的表现?还是一种行政手段所为? 答案应该是前者。这时,没有任何执法权力的半民间机构消费者委员会或者消费者协会也突然变得“神圣”起来,或者评选出一定数额的奖项,表示是“消费者信得过”的。显然,3.15已然成为一场“被代表了的”群众运动,是企业和商品头上昙花一现的铡刀,刀柄并不在消费者手中。其实,就算刀柄在消费者手中,消费者也无从下刀。不是有《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吗?不少人反应,有了三包后,维权更难了,以“没有‘汽车三包规定’之前,因为法规规定不是很精准,只要法官认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目的没有实现,有比较大的质量问题,就可能判决退换车。现在‘汽车三包规定’细化了条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小了,都是直接参考规定,符合才能退换,不符合就不能退换。”,所以至今依据汽车三包申请退换车的案例极少,全国范围内只有三位数。那么3.15汽车消费领域中的维权还有用吗?当然是有用的,这一天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是需要有来自于政府方面的支持,更需要媒体的鼓励和帮助。因此,3.15是非常有必要的,虽然不能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至少起到敲山振虎的作用。

笔者在各大网站,抖音,电台开设的“维权热线”栏目,深切体会了消费者在汽车维权道路上是多么无力和无助。有消费者刚买的新车一周后就发动机漏油,经销商推厂家,厂家推经销商;有消费者耗资百万买一豪华车,曾经N次在高速路上无故熄火,只好请救援车拖到4S店,虽然工作人员态度和善,但他们也拿不出解决问题的良策。该车主说气话,想一把火点燃了它。

因此,《第壹台车》团队近期也策划了3.15汽车维权栏目,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这并不只是想再来一次无意义的年度提醒,我们通过在过去一年里的回顾来反映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有消费维权意识的消费者和厂家眼里,天天都是3.15。我们汽车市场的维权事例看上去仍像是一部断代史,而不是一部连贯的编年史,零散的状况表明我们在汽车维权方面的幼稚,但围绕3.15的短期维权风暴已经成为过去,天天都是3.15将越来越近,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

对于汽车企业而言,频繁的消费维权和苛刻的消费要求将成为企业自身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的外在动力,而不是压力。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的企业将会在整体服务水准上长足进步,而漠视消费者反馈,或将消费者维权看做“洪水猛兽”的也将会“自决于人民”,从而直接对其产品和品牌造成市场上的负面影响,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市场所抛弃。写在最后我们期望所有的消费纠纷都有一种日常沟通、执法解决的途径,有可依的质量法规、社会制度,企业本身也对相关纠纷有着高效率的反馈机制和解决流程。这些问题的解决在生产与服务中,在每一天中,不在“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