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奔驰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都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具体如下:

1、将自2020年9月2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GLC,共计3710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偏差,前座高度调节器的材料可能不满足要求。发生碰撞时,外力可能导致管材断裂,座椅和乘员可能移动,从而增加碰撞时乘员受伤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2、将自2020年7月1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4月18日至4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GLB,共计499辆。由于工艺特性的原因,灯光控制单元可能会因过压风险造成损坏,右后转向信号灯可能一直亮,此故障也可能延迟发生,可能会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此外,灯光控制单元可能过热,从而增加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3、自2020年8月1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3月2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期间的部分装备4.0升8缸发动机的进口S级汽车,共计803辆。由于开发过程偏差,发动机两个机油密封塞可能无法承受行驶时产生的最大负载。其材料可能会因机油压力过高而失效,特别是激烈驾驶时。不能排除机油从密封塞泄漏的可能,机油可能漏路上,增加后车发生事故风险;若机油油位低于某个限值,仪表盘中的红色警告信息将提示驾驶员注意此问题,如忽略警告继续行驶,发动机可能会干转,不能排除由于发动机损坏而导致车辆熄火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4、自2020年7月1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的部分带第二排座椅电调的进口GLE SUV(参数|询价),共计929辆。由于组装偏差,第二排右座下方线束可能未按照要求布线,若前后移动第二排右座,可能磨损该线束。对于配备后排侧安全气囊的车辆,该座椅的侧安全气囊可能无法按预期工作,增加了碰撞时受伤风险;此外,若该座乘员未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也可能得不到提醒,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