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罚款3000亿!不合理的“电子警察”将被清理?
提起“电子警察”,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不少车主朋友可能还有过被抓拍的经历。然而,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不断新增的大量电子抓拍设备在快速惩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罚款数额。据统计,202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为2.81亿辆,而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辆车罚款超千元。
原本,这些“电子警察”代替交警们上岗,最初的作用是监控红绿灯路口闯红灯的行为、违规停车和一些重要路段的测速功能。但在交通状况日益复杂的今天,许多“电子警察”的执法不仅不合理,巨额罚款还带来了许多交通管理的乱象。
对此,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就提出了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 建议清理不合理的“电子抓拍”的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纷纷支持叫好。
韩德云认为,使用“电子警察”既可以带来交通违章查处数量大幅增多,又基于缺乏正常的违章罚款监督使用程序,更使得各地交管部门愈发热衷以不同方式,在不同路段大量装置“电子警察”。比如,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旷道路上规定较低最高时速,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
沈海高速上茂名电白服务区的一个“电子警察”就曾创下过一年罚款高达2500多万的记录,违章记录高达125294条,路过的车主几乎没有幸免的。原因就是附近有一条长达1.5公里的实线,如果想要进入这个服务区,必须提前1.5公里变道,否则就会被抓拍。而被曝光后当地的相关部门才扩建了服务区,停用了电子抓拍设备。
类似这些“电子警察”在许多地区都有出现,而且一些超强闪光装置不仅不能让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从而保障行车安全,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还成为交管部门基于私利扩张的“罚款陷阱”。
此外,同一违法行为由于在不同地区违章处理标准也不尽相同,同样是违停,全国各地的罚款标准从50元到300元都有,执法差异也让许多车主感觉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心生不满。
因此,韩德云建议,国家应该统一规范“电子警察”的设置使用标准,限制地方交管部门利用“电子警察”获得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同时加强对“电子警察”设立后使用规范的制定,对闯红灯、区间测速、违停等摄像头的设置地点应当合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标志明显。而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电子警察”,车主也应该积极投诉反馈,让更多人注意到这些问题,而不是认罚了事。
对于这样的建议,相信广大车主都是喜闻乐见的。在交通事故频发的当下,利用电子警察装置规范司机驾驶行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虽然是必要的,但“滥用”监测,让司机们提心吊胆反而更加危险,希望这样的提案早日成为现实,不合理的“电子警察”尽快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