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即使是电动车违反交规造成的,交警也喜欢给小车司机划个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容易被认为非机动车,在事故当中处于弱势。同样,这样划责任,还能让保险公司稍微多赔一点。

交警划分责任时,本身就倾向弱势方

电动车作为事故中的弱势方,确实会受到不少照顾的。

在湖南师范大学找了篇论文,分享给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探讨》上面是这么讲的。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责任适用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但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主要适用无过错原则。

所谓的“无过错原则”就是:在交通事故里面,即使你没有过错,只要给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伤害,机动车一方就要承担责任。

不要说是:“这个原则就是没过错的意思。”是别人没过错。

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就是说,张三和李四打架了,由于张三块头大,老师会直接认定就是张三的错:“你为什么欺负他?欺负小孩子。”

至于李四,除非证明他真的有过错,比如说:把人家的牙膏挤在奥利奥里面,让人家吃下去之类的。

那么适当地减免一下对比较壮的张三的惩罚,差不多是这么个味道。

机动车一方想要证明自己是无责,要拿出充分的证据,但有些证据不是那么容易留存下来的。

比如说:交警常用的缘由就是“未充分观察道路情况”,这我怎么举证?我说:“我已经观察了。”“观察了怎么还能出事故呢?你……”对吧?

这就好比,妈妈的万能责怪话语:“你怎么这么不小心?都说要你小心了?你怎么又不小心?”

“你不小心!你要是小心了,你怎么会摔跤的?你就是不小心。”差不多是这个味道了。

所以说,在这类事故当中,即使电动车违规在先,小车司机也是很容易领到次要责任的。

这样划分可以利用到交强险的额度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这样划分责任还和交强险的赔付有一定的关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上面有规定的。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很低的。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个《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上面讲。

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时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块,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你没听错,100元。

一共加起来是1.99万,还不到20万总责任限额的10%。

骑电动车的人在事故当中又非常容易受伤,产生比较大的损失。

在天津师范大学找到一篇论文分享给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研究》上面讲。

对天津市南开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作了一个统计:2017年,非机动车的伤人事故占到了总伤人事故的66.3%,一半以上了。

如果交警判机动车无责,交强险最多只赔个1.99万。电动车一方几乎得自己负担全部费用。

但是如果交警给机动车划分了责任,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就会上涨到20万元。

这有点像是凑满减一样了,钻规则漏洞、“薅羊毛”的这种感觉,但其实这个是一个人文关怀,不要往坏处去想。

实在不服,应该怎么办

如果被划分了次要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就会从不超过10%上升到30%,可能会超过交强险的赔付限额的,给开车的司机就造成了一些额外的损失了。

如果真的是电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自己完全没有责任的话,可以在交警处理事故的时候,选择走一般程序。

现在网上面也能搜得到一些案例的,就是……也不能仗着这些条款去碰瓷什么的,把我们开车的人给“坑”了或者怎样。

我们开车也是上班、打工的,也不容易,好不好?

走一般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上面讲的: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走一般程序,就是可以申请鉴定的,比如说:要求电动车进行鉴定,看看对方的电动车到底是不是非机动车。

前面一切的前提不都是说人家是非机动车,我们才是照顾弱势群体的吗?

毕竟发布过国家标准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动自行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超过标准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

如果对方的电动车被算作机动车,那就得不到前面说的、刚才说的那些所谓的“特殊待遇”了,还可能涉及到无证驾驶等等其他问题。

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那要当事人自己出钱,而且事故车辆有可能是会被扣留,影响日常使用的,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不过申请重新鉴定要求就比较苛刻了,需要给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原来的鉴定报告程序违法,或者是违反相关专业技术的要求。

可以申请复核

交管部门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对于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不服、实在不服、真的是不服,也可以要求复核。

不过复核也是有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上面明确讲过的。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也就是说,一定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应该被划分责任,才能提起复核的。

就好比:打牌抢地主又不能随便抢的,对不对?手里要有好牌,要有底气,才能抢这个东西的,手上要有东西的。

而且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的,还只能在认定书或者是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送达之日起3日内!

留给小车司机搜集证据的时间,其实还是比较紧张的。

可以申请起诉

最后,如果赔偿谈不拢或者还有其他意见,去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处罚决定。理论上只要是证据,就有可能会被推翻。

不过是这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官眼里,有点像是专家证人出具的专业证据了,去推翻的可能性其实比较小的。

就好比:考试没考好,爸爸妈妈也比较相信老师的话,对不对?不会说:“妈妈,今天老师乱说的,他批错了。”或者怎么样,不太有这种情况的。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是不建议这么干的,起诉尽量只作为向对方讨要赔偿的一个手段。

交警划分责任时,容易偏向于电动车

总得来说: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确实容易偏向电动车。

如果是小事故,可以走简易程序,用交强险搞定,来年保费涨幅涨得也不多,交强险一共才多少钱?对不对?

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自己还被划分了责任,那应该是尽量准备证据,提出异议,申请鉴定或者复核。

撞人以后车主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如果在交通事故里,对方真的受伤了,在刚才说的各种谁谁谁责任之前,要去医院的,要不要垫付医药费这个东西,对不对?

有的人就是:“没有没有没有没有,都没有!”有的说:“给给给给给,都给。”现在大家明白得比较多了,是不能这么来的。

具体到底怎么来呢?顺序又是怎么样的呢?第一个电话打给谁?

他:“哎呦哎呦。”去他想去的医院?还是去你认为可以的医院呢?这东西到底怎么定?

保险公司到底理不理我们?有什么办法让它一定理我们?

关键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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