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即便你规规矩矩的在路上开车,也难免会有飞来横祸。轻则车辆损失,比如那辆撞车后还被偷走车标的劳斯莱斯;重则失去生命,比如去年被玛莎拉蒂撞飞的那辆等红灯的宝马(很遗憾,肇事人仍未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本我也以为这些离我很远,但这两个月里发生的几起事故,按捺住了我那不安分的右脚。在我经常走的两条路线:一位少女从摩托车上摔下,被后方躲闪不及的摩托碾压致死;一位醉驾司机追尾前车,导致前车两名乘客死亡,司机受伤。

犯罪的还活着,守规矩的却死了,说一千道一万,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规规矩矩的开车,又好像做不了什么。

在责任的划分上,法律还算相对完善,但是在道德、乃至人性的审判上,好像没有谁是绝对的对。所以在劳斯莱斯预估车损超200万,面包车三者只有50万之时,网络上就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大致意思无非就是穷人不必为自己的过错负责,或者可以少为自己的过错负责,比如需要赔200万,赔50万就好了,当然同样作为穷人的我也希望这样,我想大多数穷人也希望这样,但为什么你的过错要别人买单?

我再有钱,新买的车被人撞坏,还要拿出150万自费修理,凭什么我当这个冤大头?好吧,我大度,150万对我来说真不算钱,车我也可以再买一辆,如果你是不小心撞到我的车,或是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那我可以理解,这车不用你赔。

但是这位面包车司机让我觉得很不爽,如此开车可了得?如果我是驾驶人,我不会踩刹车,也不会向右打方向,撞车,是钱能解决的事情,但你撞死个人,多少钱也买不回生命,所以这个教训是你该得的。

跨越双黄线逆行,普通人看起来好像是个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对于经常驾车的人来说早已见怪不怪,尤其是面包车、大货车和公交车,在路上其实都豪横的不可一世。我理解不了他们是一种什么心态,我能做的只是远离,远离危险,奉劝各位也离他们远点。

所以我的结论就是,面包车司机倾尽所有也应该照价赔偿,因为是你的行为先威胁到了公共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