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高速将拆除大量不合理限速标识 四种超速免罚
高速可谓让老司机们又爱又恨的物理存在,喜欢TA是因为的确快,省和省之间的距离因为TA而变得无缝连接,很多之前不能到达的地方都是因为高速的通车变得快速又畅快。但是不喜欢TA的原因似乎更多,比如根本看不见的限速标识,忽高忽低的限速显示以及可能完全无法理解的各种标志……结果可能就是你在享受快捷便利出行的三天之后,电话上出现了若干超速的罚单……
这样的情况你或多或少遇到过,也为此很苦恼。但是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你要知道,高速将大面积拆除不合理的限速标识,而这四种超速将会被免去罚款。
日前,交通部对于高速上标识的问题作出回应:重点解决高速限速忽高忽低的问题!而发布的《公里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中也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这其中也包括了一些被路侧树木遮挡的限速标志,沿线构造物和其他交通标志遮挡的标志等,必须保证信息具有足够的可辨认性、可识别性以及易读性。这样才能让驾驶人员感知高速情况的变化,以更便利的信息传递,引导驾驶人员安全、快速达到目的地。
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超速等问题也进行了重新规定。这四种超速不会再被罚款:同一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如果这样的车辆违反限速规定,且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多次记录,那么选择当中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而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只要没有造成后果,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但是不再扣分和罚款:
1、 在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免罚款;
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小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免罚款;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事故20%以下的,免罚款;
4、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小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不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