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严厉打击驾驶违法行为
欧盟司机在国外犯下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本集团高管今年拟议的一项法律在返回本国时受到惩罚。
例如,一名在法国度假时被超速驾驶而被雷达困住的意大利驾驶员将收到通知,要求其在其家庭住址处罚款。
欧盟运输专员雅克·巴罗特(Jacques Barrot)在周五的新会议上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惩罚一个欧盟国家在另一个欧盟国家犯下的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可能。”
他说,计划中的法律(或欧盟术语中的“指令”)将特别针对酒后驾车,超速驾驶和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他补充说,他希望在2007年底前提出该法律。
这项法律必须由欧盟政府批准,在实施之前将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因为成员国首先必须建立一个系统,以交流有关驾驶违法行为的信息并达成共识。
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合作。在法国拍摄的超速驾驶的比利时司机很可能会在家中收到车票。但是波兰人越过边界就会感到安全。
计划中的法律是欧洲执行委员会目标的一部分,该目标旨在改善道路安全,并在2010年将欧盟道路上的死亡人数减少到25,000。
委员会建议改善道路基础设施,为受害者提供急救,使用日间行车灯,提高汽车的技术标准,并降低驾驶员的法定饮酒限制。
该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在捷克共和国,驾驶员根本不能喝酒,在道路上死亡的仅4.8%是由酒后驾驶造成的。
在法国和西班牙,每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限制为0.5毫克,分别为28.8%和29.5%。
调查还显示,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波罗的海共和国的道路最危险,而马耳他,荷兰,瑞典和英国的道路最危险。
在拉脱维亚,去年每百万居民中有223人死于车祸,而荷兰为43人,瑞典为49人,英国为56人。
中欧和东欧的新欧盟成员国往往比欧洲大陆的西部地区更危险,因为自1989年共产主义垮台以来,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往往无法与欧洲的改善相提并论。道路基础设施,巴罗特说。